退款的流程全部走完了,可首付款什么时候能退回来,还是个未知数。
流程走完 一直拿不到钱
2020年,市民邱女士购买了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绿地西安世界中心的一套房子,面积为92.78平方米,单价12250.05元,总价110多万元,她当时分三笔支付了首付款共461660元,“其他的需要贷款,开发商协助办理,还答应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就退款。”
但贷款一直没有办理下来。邱女士说,房子买不了也行,把首付给退了吧,她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处理,2022年3月,开发商答应退款,也签署了绿地集团客户退房/退款申请表。申请流程走完了,到现在都没有拿到退款,“现在,售楼部都搬空了,我对接的一个置业顾问,一问就说没钱,为此,我都抑郁了。”
12月17日上午,邱女士再次来到楼盘售楼部,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一些散落的资料。
她提供的材料包括2020年的交款凭证即收据和退房/退款申请表,收据上写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字样,申请表上有经办销售员、财务部的确认签字。
置业顾问称会继续给上面反馈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邱女士一直对接的置业顾问乔某,他说,邱女士的退房退款流程的确是走完了,就到了退款那一步,卡着退不出来,因为账户上没钱,“我和客户说过很多次了,此前因为各种政策的原因,银行没有放款,后来就说退,还想过转到其他项目,但没有转成,我会继续给营销的领导反映,只能继续等待结果。”
记者问,邱女士已经等待了几年了,都没有结果,还需要等待多久,乔某说:“目前就卡在这里了,不是我这个层面能解决的,我只能往上沟通。你可以用你们的办法,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例如,你们想登头版,登就行了。”
2022年2月,华商报还对该项目类似的事件进行过报道。一市民在绿地西安世界中心定购房子后不到一个月就办理了退房退款手续,退房的理由是房子和宣传不符合,开发商也同意退款,绿地集团西北事业部退房、退款确认单上载明:自客户提交资料齐全之日起,开发商需在3-6个月内将客户所缴纳的认购款34万元整退还给认购人。但原本2021年11月就该拿到的退款却被一拖再拖,甚至在相关部门督促后,开发商承诺给退给骆女士的34万元仍旧不见踪影。
律师观点
开发商未能履行退款义务 应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鑫律师表示,本案中,邱女士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若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邱女士在与开发商签署合同时,开发商承诺协助办理贷款,若未能办理则退款,这一承诺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根据提供的事实,贷款未能办理的原因并非邱女士的过错,而是由于开发商及相关政策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情形下,邱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尽管开发商同意退款并签署了相关申请表,但迟迟未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邱女士可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此外,邱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根据法律实务的观点,购房者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邱女士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若开发商未能履行退款义务,邱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应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刘睿轩/文 邓小卫/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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