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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物业以业主电费未交齐为由停电? 回应:电费差价已补齐

发布时间:2025-02-26 19:09:18

2月20日,市民反映,西安市朱雀路合能朱阙小区新物业2个月前入驻后,每月以业主电费没交齐为由停电,但业主都是先买电后使用,压根不存在欠费问题。

2月20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碑林区相关部门发函咨询,2月25日收到回函称,合能朱阙小区于2024年7月成立业委会,同年9月按照第二次业主大会的授权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最终确定了新的小区物业服务中标人。2024年12月30日,在区住建局完成物业合网备案。

在小区物业更换期间,原物业拒绝撤场,未正常退出,账目未进行交接,同时继续在小区售电。加之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物业费尚未收费,公摊电费未收取,造成小区电费差价未及时缴纳。

针对此情况,碑林区住建局和张家村街办已多次进行协调,目前电费差价已补齐,同时区住建局已向小区原物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该公司按照规定配合移交撤场,该小区业委会已通过司法途径上诉解决相关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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