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员的多次游说下,65岁的肖师傅终于同意给孙女购买保险。但他没想到的是,“投入的6万元要等孙女80岁后才能返完”。
省吃俭用攒的钱给孙女投了保险
家住陕西汉中的肖师傅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求助,他说,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
肖师傅说,2016年2月,他在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的一个广场活动上,遇到一个卖保险的女子,“当时此人一路跟着我,说有一种保险实惠得很。”对方自报家门,称她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缠着要走了他的电话号码,说会给他介绍一款适合给孙子孙女购买的保险。
“那时候我孙女出生不久,想买也没多少钱,我跟保险员说了,我一个退休职工没啥积蓄。但她可执着,几乎天天打电话,推销保险,将一款她认为便宜、收益高的保险推给我,说我每年交1.2万,连续交5年,总共投入6万元钱,就能在孩子18岁时领到6万元助学金,本金就回来了,并且到孩子25岁的时候还能领6万元的婚嫁金,在此期间,每年还有分红。”
肖师傅说,他想了很久,就怕上当,但一想到这么大的保险公司不会骗人,而且这个保险产品买了的确划算,“这就是算账的事,咋算都比存在银行划算。”2016年3月,肖师傅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钱,让儿子给孙女买了这份保险,“钱是先交的,保险合同是半个月以后给的。”
9年后才得知:孙女60岁返3万,80岁再返3万
肖师傅的儿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合同父亲收起来了,大家都没仔细看,主要是也看不懂。他在购买保险的第二年,和家人聊起这事时,就觉得这么高的收益可能不正常。因为不放心,前几年他多次跑到富德人寿保险公司汉中营业点咨询,但工作人员始终都没告诉他该保险的实际情况,“他们就让持有持有再持有,说每年孩子的万能账户上会打钱,还说我又不着急用钱,存在里面是最划算的。”
前段时间,孙女上学需要用到钱,肖师傅就让儿子去保险公司,准备把这些年的收益取出来。取之前,他又问了一下返还本金的时间,没想到却被告知要等孙女满60岁才返3万,以及满80岁再返3万。
这个说法让肖师傅全家都无法接受。肖师傅说:“我是为了给孙女存上学的钱,才买的这个保险。孙女上大学肯定要用很多钱,没想到这保险拿在手里9年了,现在却变成要等孩子60岁和80岁才返本金,中间还不能取。这难道不是骗人吗?”
保险员称已离职,早忘了保险内容
肖师傅找出保险合同给记者看,这份签于2016年3月26日的保险单显示,孩子的投保年龄为1周岁,出生日期是2014年,所投的保险名称为“富德生命创富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交1.2万元,交费5年。合同上的确没有助学金和婚嫁金的内容。
肖师傅说,他和儿子最近把合同看了很多遍,也没看明白。儿子便去找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询问,保险公司的人让找保险员。肖师傅联系了保险员,对方以忘记内容为由不承认当初的承诺,但她还在忽悠人,说8年后收益肯定不错的。
记者从二人的聊天对话框中看到,肖师傅再三询问当初承诺的上大学的6万助学金以及婚嫁金的问题,对方均称年代久远,具体内容早已忘却,表示自己已经离职,让肖师傅去保险公司查询。
肖师傅说,他当时就是冲着孙女上大学有6万助学金才买的。当时,保险员对他说,保险产品就是时间长收益才明显,“8年后肯定收益不错的”,“我小姑子也跟着你买了那款一样的”,并说她前几年也买了一份养老保险,也是理财险,买的时候就是想着比银行利率高点就行,最主要是帮她存钱。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称以合同为准
3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向富德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了解情况,此前负责对接肖先生投诉的范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规定,她不能介绍情况,称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的部门。
就肖先生这款保险内容,范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多次答复肖先生。肖先生将答复内容录成了音频,他说,就是因为当初没有录音意识,才导致如今无人承认当初的承诺。
音频中,工作人员介绍说,肖先生给孩子购买的这款保险的分红是分两个年龄阶段的,一个是59周岁以前,每年保额和红利的10%要返到万能账户,大约每年900多元;59周岁以后,每年的收益金是原先的2倍,也就是将近2000元到万能账户上。合同还约定,在孩子60岁时,会有一个3万元的祝寿金,再到孩子80岁时还会有一个3万元的祝寿金;如果现在肖先生要退保的话,本金加这些年的收益,总共能退4.4万元。
对于肖先生投诉保险员夸大收益、虚假宣传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经他们调查核实,时间太过久远,保险员已经记不清了,现在最主要的还是看合同。
肖先生说:“这钱给他们9年了,因为往前补交了2年,实际收益应该是11年,现在总共才能拿回4.4万元,连本金都拿不全。如果保险员当初没有一定的话术骗我们购买,就凭他们说存6万元,60岁以后才能返本金,80岁本金才能返完,每年的收益还不及银行的利息高,试问谁会买?”
肖先生的诉求是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并补偿利息。3月21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向肖先生发送消息,称经调查核实,公司作出拒绝诉求处理决定。如肖先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诉讼等方式解决。
律师观点
承诺与实际大相径庭
保险员存在误导销售,杂糅欺诈成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据投保人反映,其花费6万元购买的保险产品,实际收益与保险员当初许诺的孙女上大学返钱的说辞严重不符。由此可见,保险员存在误导销售,杂糅着欺诈成分。这一误导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赵良善强调,依据保险公司对该保险产品的收益算法,59岁之前每年返还900余元,59岁以后每年要返金近2000元。然而,若把这6万元存入银行,据公开数据显示,当下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约为1.5%-2%,按照1.8%利率计算,6万元的一年定期利息1080元,这比保险公司所称的每年返900余元高,保险公司标榜该保险产品收益颇多的卖点在哪里?这无疑再次凸显保险员误导销售的破绽。
赵良善指出,针对保险员及保险公司误导销售的行为,依据《保险法》第161条、第171条的规定,可对保险员个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或从业资格证书。另据《保险法》第162条规定,可对保险公司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业务许可证。与此同时,投保人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误导造成的损失,比如资金占用利息、额外保费支出等。投保人可向保监局反馈,由保监会调处,亦可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同时,赵良善呼吁,于投保人而言,投保人要理性理财,对于高回报的承诺一定要警惕,切不可盲目信任保险销售员的各种承诺;投保人签约时,要擦亮双眼,熟稔合同条款,看不懂的,或是承诺的内容在合同里没体现的,就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苗巧颖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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