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
什么是职工门诊慢特病?其申报流程怎样,哪些费用不能报销?针对市民关于门诊慢特病的疑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与烟台市医保局共同开设的“医保小课堂”栏目,邀请专业人士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职工门诊慢特病是指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备案,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部分疾病。山东省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共包含49大类,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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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职工门诊慢特病申办条件有哪些?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门诊慢特病(甲、乙类)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按规定申办。患有多种乙类慢特病的参保职工,最多可认定两个乙类病种;需要变更乙类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未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的情况下,在签署承诺书后,按规定更换病种,每年度可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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