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不断强化的过程,是未成年人自身主观因素与外界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在这个过程的早期能有效地加以保护和矫治,不使其向不良行为方面发展,就能够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表现
1.旷课、夜不归宿。学生无故不请假而缺课,未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脱离监护,夜不归家的行为。
2.携带管制刀具。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伤害,容易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未成年人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的感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会对是非辨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产生极大的诱惑性和腐蚀性,而其他的未成年人为了不受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欺负”,也往往加入打架斗殴的行列。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用秘密的方法和手段,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故意将公私财物损毁或使其失去原有功能的行为。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会影响学习,荒废学业,并且加大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导致家庭关系不和睦,同时赌输后由于急于翻本的心态,大举赌博,越输越赌,不能自拔,最终诱发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淫秽物品对未成年人犯罪则起着直接诱发的作用。淫秽物品不仅对人产生消极影响,更能毒害人的心灵,使人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毒害对于未成年人尤为明显,因而被称为“精神鸦片”。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对事物的分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有些公共活动场所刺激性强,未成年人进入就承受不了,影响其身心健康。
二、造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无暇照顾,使得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残疾对子女无力照顾,使得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依赖手机,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没能给未成年人很好的教导,使得子女胆大无畏。
2.监管不力。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是危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毒瘤。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星罗棋布,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于此,不仅影响学习成绩,而且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3.黑网吧技术源头无法控制。由于经营网吧成本低,农村地区网络普及率较低,一些提供基础互联网服务的电信运营商缺乏社会责任感,未履行法律赋予的约束各种网络违规行为的责任,黑网吧的技术源头无法控制,造成黑网吧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存在。这些黑网吧一般规模小、隐蔽性强,不易被执法部门发现;即使被发现,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加大了治理难度。
4.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目前各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使用缺乏整体协调,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经费不到位等问题。
5.工读学校生存发展困难重重。我国的工读学校在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转化和特殊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阵地,目前全国有70余所工读学校,部分工读学校面临办学资金不足,师资不足,生源不足等困难。
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保护和矫治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一)优化科学体系建设。学校应与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合作,建设德育实践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家校合作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劳动和职业技术训练基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提升教育矫治专业水平,并面向其他学校提供延伸预防服务。教育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编制资源保障专门学校运转需求。建立健全专门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加强与教育矫治密切相关的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相关专业课程的培训。
(二)建立场所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我们应当建立不同层次、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并根据公共场所类型和营运方式实施分类管理,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出发,设定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定期进行安全摸排。
1.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集中筛查。利用SDS、SAS测试卷和从未成年人日常行为习惯中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存在抑郁焦虑行为的人,后续常态化跟踪,实现家庭、学校、社会三级联动。
2.校园及周边隐患摸排。排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有无网吧、游戏厅等;学校封闭管理,学生进出严格落实走读或请假制度;有无商店向学生售卖酒水、香烟等。及时上报市场监管机构,及时处理。
3.重点未成年人集中排查。筛选出留守儿童、困境学生、单亲学生、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对象),均建立台账,并持续关注。
4.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未成年人与社会、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开展网络安全、防校园欺凌讲座,教育未成年人学会处理人际关系,不骂人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遇到困难,及时向家人、学校和社会寻求帮助。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筛查,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台账、留守儿童台账、困境学生台账等,逐步完善各类未成年人档案。
(五)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传授未成年人基本安全知识和辨别能力。强化安全建设,防范不法分子毒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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