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主余凤
近日,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最新行政处罚结果,其中,1家卫生室因药品过期被处罚,5家卫生院因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被处罚,4人因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被处罚。
朱芦镇辛庄村卫生室
主要事实:药品过期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坊前镇中心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团林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朱芦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坪上镇中心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壮岗镇卫生院
主要事实: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徐*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阚*霞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鲁*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徐*笑
主要事实: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行政执法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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