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买房时,关于“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的选择,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婚前各自有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且婚后选择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应选择“是”。这样,双方均可享受每月500元的个税抵扣。
2、婚后选择一套住房全额扣除
如果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则购买者应选择“否”,另一方需停止申报扣除。
3、婚前只有一方有首套贷款
如果只有一方在婚前有首套贷款,而另一方没有,则应选择“否”。此时,由有贷款的一方按100%的比例享受个税抵扣。
4、单身或婚前无贷款
如果婚前双方均无首套贷款,或者为单身状态,则无需填写此栏。
婚后买房的个税房贷扣除比例填写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后由一方全额(100%)扣除;二是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摊扣除。具体选择需根据家庭收入和税务优化需求决定,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操作流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模块。
2、填写贷款合同编号、产权证明等信息后,选择“扣除比例”:
3、若选100%,需确认配偶未重复申报;
4、若选50%,需配偶同步填报并选择相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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